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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唐文 姚嘉)根据中央纪委部署和省委要求,为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工作,省纪委结合我省实际,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据了解,由省纪委牵头,海南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前成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任组长,省发改委、省旅游委、省工信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意见》指出,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在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重点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情况、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10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意见》强调,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有关市县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在督促抓好整改的同时,该处罚的要处罚,该通报的要通报批评,该问责的要问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据介绍,有关部门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公开报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和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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