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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30日讯 (记者黄晶 通讯员黄顺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海南和省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纳入本年度政府预算收支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能力,缓解地方财政面临的增支压力,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继续代理我省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29亿元,其中三年期14.5亿元,五年期14.5亿元,在比例安排上,三年、五年期债券各占全年的50%。
结合我省实际,我省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按以下原则安排,一是主要安排保障性住房、病险水库和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二是优先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三是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按照项目结构划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9.7亿元,占33.3%;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项目安排6.4亿元,占22.2%;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6.4亿元,占22%;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安排4.0亿元,占13.7%;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2.5亿元,占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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