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专电 10名美国众议员15日把总统贝拉克·奥巴马告上法庭,称总统未经国会授权命令美军持续参与对利比亚军事行动,违反《战争权力法》和宪法。
这些议员包括俄亥俄州民主党联邦众议员丹尼斯·库西尼奇、得克萨斯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罗恩·保罗,他们向首都华盛顿一家联邦法院递交诉状。
库西尼奇发表声明说:“关于在利比亚的战争,我们认为,法律遭到违反。我们请求法庭采取措施,保护美国人民不受这种非法政策后果的伤害。”
声明说,这起诉讼就是要“挑战允许总统可以单方面把美国拖进战争的政策”。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拥有战争指挥权,但宣战权归国会。国会1973年通过《战争权力法》,授权总统可以在未经国会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军事行动,但必须在60天内开始撤离,最多可以延长30天,期限总计不得超过90天。
对利比亚军事行动始于3月19日,美国3月31日向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移交行动指挥权。但奥巴马并未寻求国会授权,而是解释说,对利比亚军事行动并非《战争权力法》所限定的武力使用,没有违法。本月19日,美军行动将满90天。
众议院3日通过决议,斥责奥巴马政府未经国会授权继续参与对利比亚军事行动,要求白宫在17日之前澄清为什么没有寻求国会授权。
美国总统未经国会授权命令美军持续参与对利比亚军事行动,多名国会议员认为违反《战争权力法》。白宫15日向国会递交一份报告,首次向国会和公众解释这样做为何“不违法”。
美国政府在这份32页报告中说,美国对利比亚的军事行动没有达到全面“敌对”程度,所以不适用《战争权力法》设定的60天撤离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