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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0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谭永军)我省为巩固林改成果,近年来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省已形成林禽、林菌、林菜、林草、林畜等多种形式的林下经济面积达12.5万亩。
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我省各市县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不同的鼓励政策。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林下经济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和新的增长点来抓。
我省各地注重因地制宜,根据林分及地形地貌特点,结合老百姓种养习惯,因地制宜摸索出了几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一种是“林禽”模式,在桉树林、橡胶林等乔木类经济林地重点圈养或者放养家禽。2010年5月成立的儋州兴仁种养殖农业专业合作社,涉及254个自然村,该社按“合作社+农户+企业”的生产模式,加强林下养殖产业,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带动社员林下养殖450户,年出栏肉鸡500万只。
一种是“林药(菌)”模式,积极探索大片林地内适合的药材、菌类或其它作物的种植。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新丰村,2008年该村村民在村党小组全体党员的带动下,通过小额贷款,投入资金3.5万元搭建灵芝棚,到2010年灵芝产业收入达到了约40万元,灵芝种植户已发展到14户,种植面积从2000平方米发展到了8000平方米。
一种是“林菜”模式,利用经济林地或速丰林幼林尚未长成的条件,发展林下种菜,以种代抚,一举两得。儋州市那大镇农民在橡胶幼林间作南瓜,既抚育了橡胶幼林,有效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综合效益和拓宽林区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又增加了农民收入,从而带动社会各界和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形成林业可持续发展强劲动力。
据介绍,发展林下经济也带来了良好社会效应。随着林下经济的兴起,拓宽了林区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促进了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又增加了农民收入。林农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发展生产和参与村务管理各项事业上,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明显减少。村财政从林业上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为农村乡村公路、水利、沼气等三项工程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一定支持和保障,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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