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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7日讯(记者程娇)连锁超市是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渠道。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针对近两年放开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突发性价格异动频发的状况,近日,该局出台了我省《关于完善超市价格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省超市价格进行监管。
根据《意见》要求,我省物价部门加强对超市的日常管理,规定各市县要将本地区大型或较大规模的超市列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各超市必须对所有销售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开设价格诚信平台,消费者可以直接在海南价格网上对超市的诚信状况及经营活动进行评价或投诉;引导超市做好储备调节工作,要求各超市要建立和完善蔬菜冷储设施,适当扩大储备规模,在重大灾害天气下及市场出现商品短缺或价格异常波动时,能够及时组织投放。
省物价局指导我省各个超市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要求超市建立物价员制度,物价员要全面参与超市商品价格的制定、商品明码标价签的设置,以及相关商品促销降价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指出价格行为上的偏差;要求超市提升价格服务功能,设立价格服务柜台,现场解答消费者的价格问题,及时处理价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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