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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5日讯(记者徐珊珊)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以下简称为“《预算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蒋定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作动员讲话。
据介绍,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将于8月16日—18日分两组对海口、儋州、屯昌、昌江、陵水、白沙等地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听取各市县政府情况汇报、查阅部门预算等方式,了解《预算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旨在总结我省在审查监督预算方面的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不断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把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监督等环节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督的良好法治环境。
据介绍,自2001年《预算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不断规范预算管理行为,逐步将预算管理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理财、从严治财。
蒋定之在会上要求,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局高度,深刻认识《预算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预算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要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加以整改。要抓住执法检查的有利时机,并以此为动力,加强学习宣传,深入推进改革,建立健全与《预算条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和考核问责机制,继续抓好《预算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探索和总结预算管理经验,切实提高政府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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