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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彩虹精化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此,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弟等高层次日在网上进行公开致歉,但在回答投资者关于赔偿等问题时极力回避。为此,引来广大投资者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该公司的道歉对重要问题均未给予正面回答,均是敷衍搪塞,此道歉并无任何诚意。依笔者看来,信披违规岂能仅仅道歉了事,对于股市违规违法行为,应尽快建立民事赔偿等相关制度。
因违规违法行为给别人带来损失,“赔钱”似乎是天经地义。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长期以来民事赔偿却是困难重重。投资者想要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可能要“过五关、斩六将”。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关、受理立案关、审理关、判决关、执行关……每一关都要耗费巨大精力,搭进去大量时间。就算官司打赢了,最后也未必能拿得到钱。正是这重重困难,让普通投资者对于民事索赔望而却步,对于自己的损失只能自认倒霉。
近年来,监管部门在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力度逐年加大。然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是重要一点。因此,在打击内幕交易、信披违规等违规行为方面,建立完善的民事赔偿机制,既能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又能对违法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其作用与效果不应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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