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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陈华)今年9月初,文昌市重兴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龙登亮在调解纠纷现场为保护群众安全,用身体挡住行凶者泼向另一方当事人的汽油,导致严重烧伤。近日,省司法厅研究决定,给龙登亮记个人一等功,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龙登亮学习的活动。
据了解,今年27岁的黎族青年龙登亮,2009年考入文昌市司法局担任司法助理员。今年9月2日,陈臣村冯所某和冯推某两家因园地边界发生纠纷,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成功,两家矛盾日趋尖锐。9月5日下午,龙登亮与村委会干部一同进村调处。在调解现场,双方各持己见,致使矛盾纠纷升级,随即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龙登亮立即进行劝阻。冯所某掏出一把石灰撒向冯推某的眼睛,并挥拳将冯推某打倒在地。龙登亮挺身上前阻止冯所某行凶,冯所某突然掏出一个饮料瓶,将装在饮料瓶里面的汽油泼向倒在地上的冯推某。龙登亮迎面阻挡,大部分汽油泼在了他的身上。此时,已失去理智的冯所某残忍地点燃汽油,龙登亮即刻成为“火人”,身体烧伤面积达20%,为Ⅱ度烧伤,随后被转送到187医院救治。
国庆前夕,省司法厅领导专程到医院看望、慰问龙登亮。省司法厅政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龙登亮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心系群众,面对危险无所畏惧、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忠诚于党、关爱群众、无私奉献的情怀。龙登亮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优秀代表,是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的学习楷模。
省司法厅号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向龙登亮同志学习作为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大力弘扬龙登亮同志的精神品质,引导和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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