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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公告称,截至9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开工986万套,开工率达98%。与8月底相比,增加开工量118万套。(10月11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国家推行的保障房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一大举措,为城镇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住房保障,不啻为城镇低收入人群实现“住有所居”梦想的福音。按照国家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其中2011年计划开工1000万套,且必须在11月之前完成。
眼下,离国家规定的大限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从已经公布的数据来看,98%这个平均开工率还是令人满意的,今年如期完成保障房开工目标已是板上钉钉的事。然而,保障房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一个进度,质量安全也牵动着民众的敏感神经。毕竟工程质量问题,轻则财产受损,重则危及生命,都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事实上,公众的担心不无道理,从此前媒体有关保障房建设情况的报道来看,在全国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和谐的场景,一边是疯狂的大跃进,一边是因为疯狂大跃进为达指标赶工期所出现的豆腐渣工程。例如,安徽安庆太湖县开发区的最大拆迁安置小区,房屋在交付后出现承重梁、屋面、外墙裂缝和渗水,部分住户甚至出现楼板踩穿、房屋沉降等严重问题,令人触目惊心。
毋庸置疑,名为保障房,如果因为质量隐患而不能保障居住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得再多、再快也没有现实意义,反而会引发群众的意见。那么,何以能做到在既要有速度又要有质量的前提下,让保障房真正得到有效保障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根结还是回到了老生常谈的问题———监管有力!但监管如何及时有效,这需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对此有计划有部署。在笔者看来,一方面,在制度上要实施保障房建设项目终身责任制,做到无论在什么时候,出现了任何问题,都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且要做到坚决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心慈手软。同时,从招标到建材采购再到修建等方面都进行公开,并让群众、媒介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监督,形成百姓监督举报的良性循环工作机制。唯有发动群众,用好群众监督,才能办好群众称颂的大事,才不至于使保障房建设走样,才不至于看到更多的不和谐“画面”。
一言以蔽之,保障房,保的是民生,得的是民心,办的是民事,在确保速度、数量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认真扎实地打好“质量保卫战”,让这项“惠民工程”真正地惠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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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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