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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 (记者周月光 高虹 实习生文盛)为尽快恢复灾后生产,省政府筹集应急救灾资金3亿元下拨给农业、渔业、教育等9部门。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灾后恢复生产会议上获悉的。
9月21日至10月8日,我省先后遭受第18号热带风暴“海棠”、第17号强台风“纳沙”和第19号强热带风暴“尼格”的袭击,经济损失巨大。据统计,全省有18个市县205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378.03万人,受灾农作物面积20.49千公顷,倒塌房屋1680间,死亡大牲畜1.45万头。
为支持各市县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省政府部署,省财政厅从多个渠道筹集应急救灾资金3亿元,分配给9个部门用于救灾恢复生产,其中:农业8000万元、海洋与渔业6000万元、水务4200万元、林业3500万元、农垦3000万元、民政3000万元、教育1000万元、交通1000万元、卫生300万元。
据了解,此批应急救灾资金分配使用原则,一是突出重点,主要补助受灾严重的农业、渔业、水务和林业,用于购买种苗、鱼苗、化肥,修复种植、养殖、水利设施、种苗基地以及林区道路;二是统筹兼顾,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安排部分救灾资金用于民政部门的倒塌民房修复补助、卫生部门的防疫、教育部门的校舍修复和交通部门的道路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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