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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向在校大中专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每生每月补贴26元,一次性补贴4个月
本报海口10月15日讯(记者程娇)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今年下半年,我省CPI依然持续高位运行,为缓解物价上涨对我省大中专学生生活造成的影响,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我省决定再次对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是每生每月26元,一次性补贴4个月。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对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给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一次性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临时生活补贴。   《通知》规定,临时生活补贴对象是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补贴标准是每生每月26元,一次性补贴4个月(9月至12月)。省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市、县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市、县级财政资金安排。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在今年10月底前将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拨付和发放的监管。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承担责任,组织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同时,要加强学校食堂价格监管,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基础上确保饭菜价格总体基本稳定。有条件的市、县可给予学校食堂适当补贴,减轻学校食堂经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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