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求退房还须有理有据
■ 云起
财经视点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进一步深入,全国各地的房价纷纷下降,进入第三季度后,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出现了业主要求退房事件。据媒体报道,近日万科在上海的一个楼盘———金色雅筑也发生了退房事件,首批购房的50多位业主,一起前往万科金色雅筑售楼处,强烈要求退房。此事在网上再次掀起热议,网民纷纷就万科是否应该退房以及是否能够退房议论纷纷,并再一次将万科推上风口浪尖。万科近日也就退房事件作出了明确回应:推出促销优惠措施纯属市场行为,公司正积极与业主沟通,并将依照法律和合约的规定来处理业主提出的退房要求。依笔者看来,仅仅因为房价下降,消费者便要求开发商退房,于理于据都站不住脚。   据了解,此次要求退房的金色雅筑于今年3月开盘,至今已经降价3次,从最高18000元/平方米的均价下调至14000元/平方米左右,甚至在最新一轮的促销活动中,一些房源单价最低12000元/平方米都不到,最初的购房者声称因此损失了几十万元。站在购房人角度看,短短几个月,房子就贬值了几十万,搁谁身上确实都不好受。但是,在目前的法律和购房合约中,根本就没因为购买时房价高、现在房价低而可以退房的规定,因此因为降价而要求退房没有法律依据。换句话说,现在房价大跌了,消费者要求退房,反之要是房价大涨,开发商能要求业主“退房”,或者消费者是否会主动将上涨的部分主动还给开发商?于情理上来说,如果房价下跌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因为股市下跌而造成了更多股民的损失,股民们也同样可以要求退股吗?   目前的买房人,包括炒楼的投资者,绝大多数都认为房价会一直上涨,但事实证明,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房地产投资风险依然巨大。退房事件同时也提醒了那些还没有买房的人们,在出手之前,三思而后行。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首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第五届海南消费文化节
   第004版:争做文明海南人 争创文明大环境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评 论/文化新闻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本省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2011年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特刊
   第015版:IT·家电
   第016版:娱乐新闻
香港恒生指数大跌千余点
沪指放量大跌
上海菜市又现“一元菜”
如何看待当前民间借贷
未来出口步入低潮期
中国最美的八大海岸之一
再造龙洋独占鳌头
全国羊肉价格明显高于去年同期
逾八成蔬菜价格低于去年同期
要求退房还须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