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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陈炜森)记者近日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出入境证件签发质量,从12月1日起,我省居民出入境证件照片须通过质量检测。11月1日至12月1日试行相片检测。
据了解,凡我省居民首次申请和换(补)领出入境证件(包括护照、往来台湾及港澳通行证等各类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含赴港澳台签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入境证件相片须通过质量检测,应达到公安部制定的统一标准。申请人在首次申办和换(补)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制证相片,须由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登记的照相馆拍摄,并由照相馆通过互联网上传至制证相片质量检测平台进行检测,合格后才可以制证。
据悉,对检测不合格的相片,申请人可以要求照相馆免费重拍、重检,直到检测合格为止,相片有效期为3个月。出入境证件制证相片照相馆实行登记制,相片质量检测为免费,各照相馆不得收取检测费。如有投诉者,经查实后取消其资格。11月1日至12月1日试行相片检测,试行期间,现有受理模式仍继续使用。12月1日起正式实行,届时将不再受理未经检测合格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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