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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上午,海南国税门户网站举办局长在线访谈活动,省国税局姚嘉民副局长走进在线访谈直播间,与纳税人、网友进行网上互动交流,为纳税人解答涉税问题,有近200名网友参与了访谈活动,现场回复网友提问67个。现将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答摘录如下:
(网友)天晴 提问:我在登录网上发票验旧系统时,出现提示“设备号不符”无法登录,这都是怎么回事?
(嘉宾)姚嘉民 回答:您登录网上发票验旧系统时,出现提示“设备号不符”无法登录,是因为您不属网络开票系统用户,但进行登录身份确认时被确认为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用户所致,请您拨打电话66295448,提供您的税号进行维护后登录。
(网友)小段 提问:姚局长,我们通过网上发票验旧系统人工发起验旧后在领购发票时,发现验旧的信息没有回写CTAIS造成无法购领发票,这是怎么回事?
(嘉宾)姚嘉民 回答:您通过网上发票验旧系统人工发起验旧后,需等待半小时,验旧的数据才能传送到发票数据库,因此,您在半小时后可以直接到办税大厅由发票发售人员确认就可实时回写CTAIS购买发票。
(网友)信仰 提问:我公司刚刚被批准为一般纳税人,那我们当月取得前一个月的发票可以抵扣么?
(嘉宾)姚嘉民 回答: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在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时间之后,就可以按规定认证,认证相符后按规定时限申请抵扣。
(网友)小李 提问:我想咨询一下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多长?
(嘉宾)姚嘉民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追溯时效为五年。
(网友)佟嘉怡 提问:我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已经计提企业所得税,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嘉宾)姚嘉民 回答:如果是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应收账款,已计提销项税金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未计提销项税金的,实际作为预收款项,构成增值税条例规定的价外费用,应征收增值税。
(网友)云度 提问:我想问一下,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是不是一定要使用一机多票系统?
(嘉宾)姚嘉民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的规定,从事商业零售、水电气暖、报刊自办发行、食品连锁以及药品批发行业的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使用一机多票系统。
(网友)天高云淡 提问: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想问一下,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成本还是计入财务费用?
(嘉宾)姚嘉民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因此,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发产品的成本进行扣除。
(网友)同行 提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购买办公用品(如笔,A4纸,胶水之类),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可以抵扣吗?
(嘉宾)姚嘉民 回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办公用品,用于生产经营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以按规定时限申请抵扣。
(网友)海之南 提问:请问到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嘉宾)姚嘉民 回答: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函〔2010〕286号)第二条规定,申请代开发票需提供以下资料:(一)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二)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三)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网友)老张 提问:姚局长,我们进行非征期远程抄报税后到办税大厅购票时,系统提示尚未清卡需先清卡再购票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嘉宾)姚嘉民 回答:系统提示尚未清卡是因为您上月开票数据虽抄报税务局但尚未清卡,因此您需对您上月防伪税控系统的抄报税数据进行清卡后才能购票。对于非征期远程抄报税的,因非征期远程抄报的数据是当月的开票数据,因此对这些数据不需清卡,而是需验旧后才能购票。
(网友)唯一 提问:请问生产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嘉宾)姚嘉民 回答: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在下个月的15日内向主管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并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生产企业的退税申报需要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并生成申报数据,通过退税申报系统传送退税机关,同时将在《系统》中生成打印的申报表,以及报关单和出口发票等相关资料报送退税机关。
(网友)善始善终 提问: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没有认证,按照总局去年下的最新文件,好像也可以认证抵扣,具体我应该如何办理?
(嘉宾)姚嘉民 回答:您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没有认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当地国税机关申请逾期认证,认证通过可以凭税务局通知抵扣。 (陈荣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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