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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30日讯(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黄顺祥 实习生符玲)为期1天半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于今天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实到47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符兴主持。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会议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列席会议的同志也畅所欲言,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对《海南省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2个法规草案,暂不交付本次会议表决。会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对《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草案)》、《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草案)》,委员们认为,这3项法规草案比较全面吸收了第二十六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各方面的意见。在本次会议审议中,委员们还提出了一些新的修改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符兴同志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副省长林方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工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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