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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6日讯(记者程娇)自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今年上半年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后,电价改革进入到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为顺利推进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日前,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发出了关于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意见。
据介绍,本次听证会将设听证参加人25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4名,社会组织人员2名。
省物价局根据地域和消费者比例对名额进行分配,具体为:海口市4名城市居民(其中合表用户1名、低保人员1名);三亚、儋州、琼海、万宁各1名城市居民;文昌、五指山、澄迈各1名农村居民;学校代表1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
据悉,为了使听证会顺利召开,根据有关规定,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省物价局也规定了一定条件,即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关注和关心电价改革,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具有当地户口并符合相应的身份要求。
本次听证会将同时设旁听人员10名,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确定的方式产生,新闻媒体可自愿报名参加,省物价局也将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听证会报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情可登录海南价格网(http://www.hnpi.net)或咨询当地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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