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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7日电(记者付阳阳)今天下午召开的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将在今年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
据了解,全省化解债务补助资金计划为2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600万元,其余偿债资金由市县负责统筹安排。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责任主体是各市县政府,各市县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作为借债主体举借新债。
副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林方略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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