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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密集出台12个文件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压缩审批时限40%
本报海口6月26日讯(记者林伟 柏彬)记者今天下午从海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期该市集中出台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等12个文件,提出从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入手,通过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转变审批观念,达到流程更加简化、政务服务质量更高、压缩审批时限40%的目标。   据介绍,海口市此次针对项目建设出台12个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文件,是对省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若干意见以及我省集中整治“庸懒散贪”活动的贯彻落实,是对行政审批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创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提出加大授权力度;严禁“两头受理”、“厅外流转”;精简事项申报材料;减少需进行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明确事项审批的依据等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意见》同时对简化高新区、保税区事项审批流程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没有留下项目审批的死角。   《意见》明确海口市国土局建立协调机制,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海口市住建局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海口市发改委制订市重点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奖励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海口市效能办建立重点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   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12个文件亮点突出,其一是不论政府投资项目还是社会投资项目,都实行联合审批机制,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其二是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有效减少政府审批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其三是能下放的事权尽量下放,要求审批时限压缩40%。   据了解,为了落实12个文件精神,做到审批时限压缩40%的目标,海口市将马上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政务中心以及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他们了解相关政策,熟悉项目审批的流程;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中介机构要立即制定相关文件的实施细则以及制作手册,免费赠送来办事的人;海口市政府及相关的牵头职能部门,要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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