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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6日讯(记者付阳阳)记者今天从省文明办了解到,今年我省继续开展“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工作,除继续资助2010级、2011级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外,今年将继续开设宏志班,由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承办,在招生计划内各开办一个高中“宏志班”,每班50人。
新一届高中宏志班原则上面向全省招生,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招生对象主要是农村贫困农民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宏志班学生不转户口,学籍由宏志班承办学校管理。“宏志班”学生每人将获得9000元资助(每学年3000元,分3个学年拨付),同时学费全免(由所在学校负责)。
申请宏志班的学生须为本省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承办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分数线并被该校录取、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具有我省城镇或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填报海南中学或国兴中学第一批次志愿的学生,可凭《志愿确认表》向初中毕业学校提出就读高中宏志班书面申请,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和校级以上获奖证书材料。学校将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确定预备人选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走访调查。各市县应根据规定条件决定推荐人选,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受助学生人选由省实施“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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