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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2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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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昨起试行
本报海口7月1日讯(记者程娇)备受关注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于今日起试行实施。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规定,我省居民用户夏季每月用电超过220度、冬季每月用电超过160度,都要花更多的电费钱。   记者了解到,此次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海南电网公司直接抄表收费管理到户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冬季标准。   即夏季从4月至10月(共计7个月),冬季从11月至次年3月(共计5个月),夏季第一档月用电量22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221—36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61度(含)以上;冬季第一档月用电量16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161—29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291度(含)以上。第一档电价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每度加价0.3元。   另外,由物业小区报装抄表收费的用户为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合表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度加价0.0212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公共路灯、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福利院、敬老院、非营利性寺庙和教堂、公益广告、住宅小区公共照明以及电梯、消防等用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户设置10度免费电量,实行即征即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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