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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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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将上调
小型汽车(C1)收费标准拟定3000元/人·期
本报海口7月4日讯 (记者程娇)今后,想学开车的市民得多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用了,其中,小型汽车(C1)收费标准拟定为3000元/人·期,比原标准增加400元。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召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座谈会上获悉的。   根据省道路运输局和各驾校重新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申请,近期,省物价局依据相关规定,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成本进行了调研和审核。今天下午,省物价局就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审核意见进行了说明,并广泛听取各驾校负责人的意见。记者了解到,根据培训成本构成和参照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省市收费标准,省物价局拟定我省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20%。   据悉,目前我省执行的是2006年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其中,大型货车(B2)收费3400元/人·期,小型汽车(C1)收费2600元/人·期等。在今天的座谈会上,我省各驾校的负责人就近年来燃油价格、教练车购置成本、教练场地租金等费用相继提高、经营成本增加进行了反馈。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我省机动车驾培市场发生根本性变化,2006年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培训工作需要,同时,我省现行收费标准相对偏低,因此,有必要适当调整现行收费标准,确保驾驶员培训的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   根据省物价局拟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城市公交车(A3)收费标准为4200元/人·期,大型货车(B2)收费标准为4080元/人·期,大型客车(A1)收费标准为3360元/人·期,中型客车(B1)收费标准为3360元/人·期,小型汽车(C1)收费标准为3000元/人·期,小型自动挡汽车(C2)收费标准为3100元/人·期等。三轮汽车(C4)、三轮摩托车(D)、两轮摩托车(E)收费标准暂不调整。以上收费标准不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许可考试费、办证费和卫生部门的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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