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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18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周平虎)7月17日,我省儋州市、五指山市接连发生两起死亡4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6人不同程度受伤。今天下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近期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形势,部署当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据会议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城乡道路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789起,死亡198人,受伤1089人,直接财产损失370多万元,与上年同比,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三降一升”: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0.88%;死亡人数减少51人,下降20.48/%;受伤人数减少82人,下降7%;直接财产损失增加56万多元,上升17.63%。但重大交通事故有多发趋势,今年以来,我省已经发生10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2起死亡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多发生1起。特别是进入七月份以来,仅17天时间,交通死亡事故多发势头迅猛,全省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15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增加3起、增加7人。
通过对上半年全省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车行为依然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共肇事611起,死亡159人,受伤880人。其中,机动车驾驶人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等是引发交通事故最主要的违法行为。从肇事车辆特点来看,小客车已取代摩托车成为最主要的肇事车类型。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各地公安机关要牵手交通运输部门、建设部门、旅游部门,加强对客运、货运、公共交通、旅游运输等企业及其从业驾驶人的监管,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好所属和挂靠经营的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牵手安监、交通运输、农机监理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联合整顿,组建机动执法小分队,针对辖区农村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农村地区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强调,要切实加强高速公路的巡逻监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执勤民警的管事率。要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和各种取证装备,重点查处超速行驶、超载运输、违法停车、货车反光标识或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公安厅将加强对各地公安机关落实“牵手平安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和检查。近期,省公安厅将组织工作组对儋州、五指山“7·17”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倒查和问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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