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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刘刚 实习生吴晶晶)“要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将财政已下拨的相关费用上缴,并按照规定核减编制。同时,对‘干部走读’的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近日,根据全省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全省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中,各市县、省直各单位按照省委要求,已清理“吃空饷”人员139人,纠正“走读”干部161人,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整治工作,我省于今年7月底至明年2月,重点清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吃空饷”人员以及各市县和乡镇中的“走读”干部。
据悉,“吃空饷”专项整治重点有10方面,包括:停薪留职、离职,或者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在编不在岗,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人事关系已经调出未及时办理减编手续,或者人已经调出却较长时间不转移行政关系,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已故或者失踪多年,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的人员等。
“干部走读”专项整治重点有4方面,包括:居住地和工作岗位不在一起,周一不能按时到岗,周五提前返城;甚至天天“早出晚归”上下班,不安心基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以进城办事为名,延长滞留时间而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不见身影、找不着人的;热衷于往外跑,心思不在基层工作岗位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省成立由省委组织部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省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工资和相应的福利补助外,还要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打击报复投诉人等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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