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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4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桂一文)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也称为“吃饭田”、“保命田”。为全面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省财政厅近日下达我省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经费2894万元,专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业务工作和基本农田日常管护工作。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全省保有耕地面积108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41万亩。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称,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
该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做好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尤其是年度基本农田日常管护工作,同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关键部位等,特别是对建房、取土、挖塘、采矿等违法用地高发区、敏感区,重点进行立桩定界,实行严格保护。此外,将村级基本农田保护分布图张榜公示、发放到村,方便群众监督以及基层国土员、协管员开展监管工作。
省国土环资厅还要求各市县国土部门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管护,将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消失在萌芽阶段。一方面,要聘用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能力的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作为乡镇级、村级耕地保护协管员、监督员,作为乡镇国土所管理力量的重要补充,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另一方面,对城边、村头、沿路等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进行建房、取土、采矿、挖塘等违法破坏耕地行为的高发区、敏感区,要组织得力人员开展动态巡查及监测,及时发现、制止、举报、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为有效保护基本农田,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各市县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量化评分,对完成《海南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状》所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承担省级和易地补充耕地任务等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5—10万元的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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