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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中国网事”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 新华社记者秦晴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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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事
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中国网事”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
核心网事
昆明拟对滇池游客收10元生态保护费引争议
近日,众多网站和微博曝出: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
对此,网民“和大ninilu”说:“一些旅游景点因为游客的增多,影响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和生活环境,收取一定的保护费可以理解。但向旅客收费来补偿,这也太离谱了。”
有网民算了一笔账:“来自昆明旅游局的数据显示,昆明2011年接待海内外游客首超4000万人次,按每人次在昆明停留三天计算,4000万乘以10元再乘以3天=12亿!真是生财有道啊。”
还有网友认为,我国很多江河湖泊都面临污染治理资金短缺,当地政府如果以生态保护的名义向旅客收费,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把环保责任转嫁给游客的借口。
记者调查
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确已进入立法程序
据《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显示,滇池治理“九五”期间完成投资25.3亿元,“十五”期间投资31.7亿元,“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183.3亿元。
昆明市有关部门表示,对滇池旅客征收生态保护费的想法是借鉴云南大理、玉溪等地收取湖泊治理资源保护费、筹措环境治理资金的做法,已提请省人大尽快颁布《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在该上位法支撑的前提和基础上,支持昆明市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
7月下旬,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再行修订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新修订的条例中,加入了征收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的内容。云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开征此费,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滇池意识,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
反馈链接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该不该让游客买单?
云南民族村景点附近的一家旅社老板告诉记者,如果真要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那他们只能转嫁到游客身上。“毕竟我这也不是什么大酒店,本来就没多少利润,如果真要10元一人一天,也只能算到房费里了。”
我国生态资源保护费征收一直都在进行,征收对象主要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组织和个人。例如,云南玉溪就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酒店、餐馆经营户征收资源保护费。其中,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经营景区景点的单位,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数,每人次收取5元。
但昆明欲借鉴玉溪抚仙湖收取资源保护费的做法却受到质疑。侯明明说,抚仙湖水是二类水质,滇池水却是劣五类,游客对这样的污水支付生态保护费,似乎于情于理不通。
有专家认为,将收费对象锁定为酒店、旅社的入住者,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也不科学。“凡是入住就收费,这样收费倒是省事了,但入住者除了游客,还有因公出差的、商务旅行者,向他们收取生态资源保护费显然不公平。”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侯明明说。
有专家和网友建议,这么多年来巨额的滇池治理费也应该像公布“三公经费”一样拿出来“晒晒账”了!这样才能真正加强对治污费用的监督管理。
“中国网事”记者袁雪莲
(据新华社昆明8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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