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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育部等国家多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特别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规定。然而,重庆市多所学校在“小升初”招生过程中,不但收取数万元择校费,还同时规定:学生在无法就读要求退还择校费时,学校将根据择校费的缴费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续费,手续费最高的竟达万元。
对于退款手续费,各学校给出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家长所缴纳的费用都已上交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从财政局退款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二是为防止家长多个学校缴纳择校费,挤占其他学生读书的名额。
对于手续费的收费依据,多家学校的招生办工作人员表示,为增加孩子被录取的概率,有的学生家长往往选择同时在多个学校缴费,挤占其他学生读书的名额,学校收取退款手续费,主要是为了防止学生家长的这种行为。在学生家长看来,他们多个学校缴费是无奈的选择。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谭启平认为,由于校方和家长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择校协议,名校收取择校费退款手续费的潜规则虽不违反法律,但却有失公平,这表明学校和家长明显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记者调查发现,原因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教育资源分配严重失衡,大部分优质教育资源集中于少数学校手中,家长只能接受学校制定的“霸王条款”;二是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违规行为,以“家长事先签订协议同意收取手续费”为理由,对潜规则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记者 赵宇飞 茆琛
(据新华社重庆8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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