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卫生部办公厅20日对个别卫生监督机构违规收费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对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掌握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
2012年上半年,有媒体曝光广东省兴宁市、翁源县和陕西省靖边县卫生监督所在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乡村卫生室(站)进行医疗机构年审校验中,以“卫生学评价费”、“卫生工程设计费”或“卫生监测费”等名义,向每家卫生室(站)收取300元至500元的费用,涉嫌违规收费。
为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收费和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部门内部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行为的界限,不得借依法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工作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卫生部在通报中还提出,切实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所需经费支出,要全额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必要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