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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将核发机动车环保“黄绿标”
江西南昌市环保、公安、质监和交通四部门日前联合宣布,从9月25日起,南昌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从2013年6月1日起,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含外地车辆)和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 新华社记者 周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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