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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杨剑华 符健敏)9月20日上午,全省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简称《处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把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指出,近年来,税务系统的领导岗位以及税款征收、稽查一线仍是职务犯罪高发区,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也时有发生。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来看,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共立税务系统案件37件,结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4人,乡科级16人,一般干部11人。原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谟林窝案涉案人员达26人,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2件2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1件1人。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税务系统案件频发多发的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各级税务机关要健全与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查办涉税案件工作,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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