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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八所10月19日电(见习记者陈实 记者杨勇)昨天和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深入昌江黎族自治县与东方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贯彻实施的情况,以及在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检查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实地走访考察了该县财政支农、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土地整改的项目。检查组对昌江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给予了认可,特别是在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方面做出的成效给予肯定。检查组同时对昌江发展多元化农业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
在东方市,检查组考察了东方瑰宝园、光华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小岭农民专业合作社。东方市对农业发展在政策上提供了保障,在财力上给予了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初具规模,一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起到了良性的带动作用。这些做法均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认可。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参加了执法组在东方市的执法检查,他在检查中强调,东方市要进一步吸引农业人才,发展农业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控制合作社管理成本,保障社员权益,推动农业旅游观光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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