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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04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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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至年底海口市各居委会停止居民医保收费
新生儿办医保请到社保征管局
  本报海口11月3日讯(记者张惠宁)今天,海口金盘社区的一位年轻母亲推着小车,带着刚出生三个月的婴儿到居委会准备给孩子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却被告知居委会已经停止接受缴费,她得前往位于海口军区二所的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征管局交费。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居民医保科有关人士介绍,海口城镇居民医保每年缴费的时间,一般由下半年开始,到10月31日就进入核账和录入信息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这段时间仍然可以缴纳居民医保费参保,但只能前往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征管局缴纳。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居民医保科负责人李雪宏特别提醒:必须在工作日前去办理。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了出生在2011年11月的白血病患儿小深深因为父母一时疏忽,没去缴纳40元的居民医保费,导致小宝宝今年花去的10万元医疗费只能自己承担。对此,李雪宏说:“这是非常遗憾的,一些父母或因工作忙,或存侥幸心理,没给孩子买医保,一旦孩子碰到大病,就只能自己担着。所以,要及时给新生儿缴纳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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