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的发展理念,将每年新增财力的大部分都用于民生领域,使我省的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城乡低保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数据显示,我省建立覆盖全省范围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保障人数已近40万人。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许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许多家庭被病痛长期折磨,在贫困的生活中苦苦挣扎。正当他们即将失去继续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时,社会救助制度伸出了援手,为他们撑起了一片天。
为了让低收入群体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我省还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1年先后三次大幅度提高了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07年的157元和72元,提高到2012年的314元和236元,提高幅度分别达到100%和227%。
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不断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将为我省困难群体编织一张越来越严密的安全网,让关爱的阳光洒满全社会。
(本报海口11月3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