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 洪
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走以人为本、环境友好、集约高效、开放包容、协调可持续的绿色崛起之路。要走这样的绿色崛起之路,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支持。笔者认为,作为海南社会资金融通的海南金融业,必须把握海南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以绿色信贷作为载体,使绿色信贷成为海南金融业支持海南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选择,使绿色信贷在支持海南绿色崛起中变成实在的行动、实行的政策和实际的效果。
所谓“绿色信贷”,是我国近年来推行的一项信贷政策。绿色信贷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的完善金融工具。绿色信贷担当着复杂的产业政策职能,既需要控制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贷款,从而减少控制能源消耗和污染,还要通过增加贷款以及金融优惠政策,支持环境友好企业的发展。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绿色崛起之路的要求与绿色信贷的实质是一致的。因此,海南金融业要支持海南绿色崛起,必须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发挥信贷资源配置在促进当地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树立绿色信贷发展理念
要在海南金融机构中树立绿色信贷的核心价值观,提高对绿色信贷的认识,将实施绿色信贷作为金融机构长期发展战略,从战略层面重视本机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通过“自上而下”的资源安排,在金融机构中培育和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绿色信贷企业文化。同时,要求金融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环保、节能减排知识,掌握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信贷环保合规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将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积极学习国外银行业处理环境风险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掌握“赤道原则”等国际惯例和规则,不断提高实施绿色信贷水平。
严格绿色信贷准入机制
海南金融机构必须结合海南岛屿经济特点,建立健全环保依法合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环保“一票否决制”成为贷款营销、调查、审查和贷后检查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的一项铁的纪律,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强化包括钢铁、铁合金、水泥、电解铝、铜冶炼、电石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客户的环保尽职调查,全方位提升环保风险在所有风险中的防控等级。从严控制这些行业的融资总量,主动退出潜在风险较大的企业。对存在违反环保法行为和被环保规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暂停一切形式的新增融资;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或节约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和项目,不增加新的融资。同时,海南金融机构对环评等级达标但处于不同等级的客户要实施差别化的定价策略,督促企业改进环保措施,减少信贷风险。
强化绿色信贷贷后管理
海南金融机构要将环保风险管理纳入日常贷后管理,并逐步理顺预警管理流程,密切关注企业环保依法合规情况,明确从环保信息政策、分析、核实、预警,以及跟踪监督预警企业的环保治理进度、整顿验收情况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评价和风险监控。建立健全与同级环保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关注企业运行中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等环境风险因素变化情况,并加强对环境政策标准与监管要求变化对客户环保依法合规影响的动态分析,主动加强在环保方面与客户的沟通联系,推动客户采纳、达到通行的环境标准。
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服务
海南金融机构要适应绿色信贷的要求,不断改善和创新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绿色产品”的供给。一是积极探索碳排放领域相关融资产品。认真研究低碳经济运行规律,密切跟踪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批等政策、标准制定与实施情况,结合信贷需求具体特点,积极探索适合的融资及风险管理模式,研究碳金融服务,推出清洁发展机制、CDM现金流贴现、境外买家信用证保证、远期外汇套期保值、国际买家预付款账户监管等业务。二是加大节能融资产品创新力度。结合国家能效审计、建筑节能认证以及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对节能重点工程、重点用能企业以及节能服务企业的分析研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探索推出符合节能领域需求特点的各类融资产品。
完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
金融机构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一把手管理责任,明确在全行建立健全环保依法合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对贷前调查不实造成对环保违规企业提供融资的、在贷款审查决策过程中忽略环保要求的、在贷后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环保风险隐患的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并对分支机构的一把手实施“问责”。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与政府环境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对金融机构违规向环境违章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的同时,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实行奖励的政策。
建立绿色信贷监督机制
加大对企业环保信息的跟踪监测力度,建立定期访察制度,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制止、纠正、制裁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违法突发事件带来的信贷风险。建立绿色信贷的监督机制,对存在违反环保法行为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其贷款应当纳入关注类贷款管理;对违反国家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信贷控制和退出策略。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