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经调研分析、专家论证,认为适时适当调整征收标准是必要的。
首先,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可加快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对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1994年开征燃油附加费、2008年改征通行附加费以来,我省通过以通行费收费权质押贷款以及争取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先后投入383亿元,用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42万公里。
其次,我省公路投资需求巨大,通行附加费质押贷款融资能力已达上限,影响“十二五”公路投资规划实施。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评估测算,按现行征收标准收取的车辆通行附加费质押贷款能力已至上限,远远无法满足我省公路建设资金日益增长的需求。适当提高通行费征收标准,可筹集更多的公路建设资金,促进我省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开行专家评审组的评估测算,我省每增加1亿元通行附加费,可撬动15亿元的融资贷款空间。此次调价后,预计一年可增加1.5亿元通行费收入,“十二五”期间,可增加约165亿元贷款融资空间。
其三,现行征收标准大大低于相邻省市。我省通行附加费现行征收标准是参照邻近省份广东、广西等省区小型客车通行费征收标准(0.4元/公里)综合测定的,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从费率上对比分析,我省的通行费费率是在汽油中按每升0.9元征收,而外省小型客车通行费费率在收费公路上平均按0.45元/车公里的费率收费。如按每车平均每百公里耗油10升计算,行驶100公里,海南收取通行附加费仅9元,而外省则达45元。
最后,现行征收标准与我省高速公路发展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适应。我省现行的征收标准是根据2008年底符合收费公路规定的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日交通流量综合测定的。2009年至今,随着三亚绕城、海屯高速相继通车,我省高速公路里程增加了100公里,车流量也大幅增加,建设农村公路1.6万公里。同时随着近年我省CPI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公路建设、养护成本大大增加,2008年底制定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标准已不符合当前我省公路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