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海口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告》。《通告》指出,经海口市政府研究决定,海口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保持海口市房价基本稳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海口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