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受关注的第一批省一级学校的录取安排上,今年有轻微调整。其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段录取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
报考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根据报考志愿统一出档,择优录取,录取后不予退档(因招生人数过少而办不成班的除外)。报考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必须具有海南户籍和学籍,且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要达到八科满分的65%以上才能被录取。(相关报道见A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