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范围全市覆盖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全市范围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住宅小区、酒店、商场、广场、办公场所、娱乐场所(KTV、酒吧、运动场所)、物流停车场、农贸市场(马路市场)等停车场。
整治内容包括:无经营资质的停车场,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未取得规划许可或不按规划许可建设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将配建、增建的地上地下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擅自停用或改变用途的;擅自占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地设置收费的汽车和电动车(单车)停车场;擅自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障碍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乱收费或收费不给发票等。
三类违章停车场将被清理
根据方案,海口市有关职能部门将对现有停车场进行重新审定,对全市现有各类停车场按照“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牌、统一公示、统一标线)进行规范设置,符合要求的则补办手续,亮证经营。对依法施划的标示模糊不清的停车场予以重新施划。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以下三类违章停车场予以清理:擅自占用人行道设置电动自行车、汽车停车场;擅自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设置电动自行车、汽车停车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汽车停车场。
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收费停车场、商业繁华区域和主要道路占路收费停车场将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对收费停车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乱收费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停车场收费秩序进行全面整治。物价、公安部门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对存在违反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收费停车场将进行严肃处理,尤其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收费停车场,除了从严处罚外,还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将设分时段免费停车位
整治行动还将拆除影响正常通行的人行道障碍物,开展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清理工作,对停车场(库)改建、挪用、停用情况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界定,向被改建、挪用、停用停车场(库)产权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被挪用建筑配建停车场(库)产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恢复停车场(库)使用性质、使用面积。科学合理设置临时停放点,根据交通流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设置分时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免费停车泊位和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
严查停车场乱收费
规范停车场设置标准和收费标准。按照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电话“五统一”要求进行公开管理。市公安局、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高效协同机制,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加快《海口市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的起草、审查、提交审议等工作,尽快颁布实施。依法确定道路停车场经营者,加大停车场改造和建设力度。市住建局会同公安、国土、规划部门制定停车场建设方案,并针对辖区重点商业圈停车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