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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朝秀,女,身份证号:522528199301051249,经查,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本行政机关已于2014年6月3日做出海龙卫医罚(2014)09号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通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口市卫生局或龙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 联系人:许赞,电话:66719701。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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