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5年05月0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赵志红二审
仍被判死刑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30日电 (记者贾立君、刘懿德)4月30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赵志红的上诉,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此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赵志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二审审理查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期间,上诉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2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志红死刑后,赵志红不服判决而提出上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赵志红犯罪动机卑劣,性质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赵志红主动坦白部分罪行,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裁定。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追寻逝去的风云【拾陆】
   第005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6版:海南新闻发言摘登
   第007版:理论
   第008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9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0版:文件
   第011版:文件
   第012版:广告
5个“着力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韩学键被双开
孟必光被开除党籍
赵志红二审 仍被判死刑
安倍在美遭抨击
美国多地爆发 反歧视示威
中国方阵亮相红场阅兵式彩排
金正恩取消出席 俄“卫国战争胜利日”活动
美近半青年 不信任司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