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污水处理厂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分别是,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二期)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未完成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且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据环保部通报,海口市环保局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国控企业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国控污水处理厂每季度至少监测了一次。
此前,针对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废水超标行为,海口市环保局先后4次责令限期治理,并共处罚款2772.38万元。对违反“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运营并罚款5万元。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缴纳了罚款,先后完成了废水超标整改、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目前正申请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此前,针对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废水超标行为,海口市环保局先后3次责令限期治理并共罚款4.77万元。目前企业已缴纳了罚款,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在建监控设备验收,正申请项目的整体验收。
环保部认为,海南省生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据了解,上述两家污水处理厂将由省生态环保厅组织验收,由海口市环保局行使处罚权利,并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