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负荷率不低于60%
针对部分市县的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进水浓度低的现状,《方案》要求认真分析减排问题症结所在,强力推进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扭转现有污水厂运行负荷率、进水浓度“两低”局面,提高城镇污水厂减排效益,完成“十二五”减排终期目标任务。
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结果未达到相应的减排目标要求,影响到“十二五”全省减排终期目标考核结果的市县,将启动区域限批,并依法依规进行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