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城西片区椰海大道南侧,用地面积92900平方米(139.3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5%,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85%),土地出让年期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该拍卖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条件和规划要求,根据海规函[2015]1981号文规定:03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塔楼建筑密度≤18%,商业裙房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项目具体建设时,地块西北角安排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开敞空间,同时地块内应配建一18班幼儿园。其他规划设计要求均依照市规划局海规函[2015]1981号文执行。
拍卖起叫价:人民币28441.335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3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需按土地拍卖起叫价的总额即28441.335万元缴纳。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5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1月6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事项
1、拍卖宗地条件:以宗地外六通、宗地内土地未平整的现状条件拍卖出让;
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合同价款,其中成交价总额的10%为合同定金。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3、交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按现状条件交地,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缴交凭证及完税证明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拍卖出让后,宗地的土地用途按地价评估时确定的商住比例进行登记。若今后实际建设功能与登记用途不一致的,应重新评估核收地价差款;
4、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5、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