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证监会将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中已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发行;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两批发行;同时,证监会将恢复新股发审会。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综合考虑市场各方对于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解决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将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按照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监管理念,突出发行审核重点,调整发行监管方式;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等。(相关报道见A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