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登记在册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约1.1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占30%左右。今年以来,海口市仅解决了近600名残疾人就业,超过2/3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都没有获得就业机会。”(见今日A06版)
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而言,他们更希望依靠个人劳动获得体面收入,而不是靠家庭、社会或政府救济维持生活。促进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自我实现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需要,更是切实减轻政府和残疾人家庭负担的需要。
然而现实中,一些单位依然对残疾人存在歧视。海口市根据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情况进行补贴奖励或公示曝光,是维护残疾人权利的重要一招,但这一制度能否落到实处才是关键。对海口市而言,恰恰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残保金缴纳情况和吸收残疾人就业的情况最不理想,因而只有政府带头示范,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才能更好地引领社会,破解残疾人就业的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