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涉案金额
高达1654万余元
五指山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3起案件中欠税金额最大的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等税款共计1654万余元。
据悉,该公司于2004年7月7日在五指山市注册成立,2012年3月2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面积15745.3平方米,已达清算条件。
五指山市地税局立即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小组,于2014年12月28日起,对该公司开发的“五指山水·林溪”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出该公司应补缴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等税款。
随后,五指山市地税局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向上述公司下发了《税务事项告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但该公司仍拒缴所欠税款。
五指山市地税局随即召集人员,研究对策,最终依法决定拟采取扣押、查封资产等强制执行措施进行追缴。但该公司为了获得高层建设资金1亿元,于2011年12月31日,已将除销售以外的项目所有资产抵押,目前没有查到可执行的抵扣欠税税款的资产。
此后,针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五指山市地税局依法查询其银行存款,准备对其进行强制扣款,但发现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不足,无法扣缴税款。
综合上述情况,五指山市地税局认定该公司存在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于今年11月4日将该公司以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移送当地公安部门。
企业收取巨额房款
却未入企业账户
据了解,五指山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7日在五指山市注册成立,2010年10月5日取得《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为“五指山天山·丽田度假山庄(田景园)”,2012年12月7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面积38661.76平方米, 预售房产560套。
今年3月,五指山市地税局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只申报,不缴税,造成欠缴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款共计378万余元,五指山市地税局主管税务分局向该公司下发《税务事项告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进行多次催缴,但该公司仍拒不缴纳税款。
今年9月,五指山市地税局最终核查确认,该公司已预售房产271套,取得预售收入8785万余元,欠缴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款共计457万余元。
此结果出来后,五指山市地税局连夜召集会议研究对策,最终决定对该公司依法采取扣押、查封、阻止法人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在执行时发现该公司可执行的资产,不是因法院查封就是因欠工程款抵押给建筑公司,没有查到可抵扣欠缴税款的资产。
随后,五指山市地税局查询了该公司账户,准备对其进行强制扣款。但经多家银行查询,发现该公司多个账户均无大笔存款,甚至银行存款余额不足,无法扣缴税款。然而在查阅企业报送的2015年第二季《资产负债表》时,却发现企业预收账款期末余额1.1亿余元,而《现金流量表》显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0元。
根据上述情况,五指山市地税局认定该公司收取的巨额房款可能没有全部进入公司的银行账户,而是转移到个人或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从而逃避税款,于今年11月4日将该公司以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
转移资金以逃避缴税
在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期间,五指山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小组对太阳城房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候鸟花园”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据清算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清算出该公司应补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等税款共计449万余元。
经进一步深入核查发现,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候鸟花园”2007年开始销售,2009年清盘,但该公司在未缴纳清算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利润分红,此后股东又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脱离公司,甚至变更公司法人代表,以此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缴纳国家税款。
掌握相关情况后,五指山市地税局主管税务分局按照税收法律程序,下发《税务事项告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进行催报催缴,但该公司仍拒缴所欠税款。
随后,五指山市地税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于2014年10月16日查封该公司提供的可执行的8间房产,后因业主起诉该公司违法提供可执行房产,被海南省一中院裁定该公司败诉,而解除查封,目前没有查到可执行的价值相当于欠缴税款数额的资产。
此后,五指山市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发〔2001〕310号)第三条等有关规定,于今年11月4日将该公司以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五指山地税局负责人表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当地党委政府、省地税局以及相关协税护税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当地公安机关的鼎力协助;五指山地税局通过探索新的执行手段追缴欠税,调查纳税人债权债务情况,行使税务部门的执法权,维护了税法的尊严,保障国家税款安全,促进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同时起到了查处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警示威慑作用。
(陈怡 王会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