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海口海关缉私部门收到线报显示,海南市场有人在大量销售涉嫌走私越南煤,海口海关随即成立“2·26”案件专案组,启动对该案的全面侦查工作。经过近9个月的调查、取证,专案组先后出动警力1580余人次,行程数万公里,先后在海南、广西、广东调取相关信息70余万条,排查人员1000余人次、公司50多家,掌握部分走私犯罪的证据材料,最终将侦查目标锁定为吴某某、胡某某、张某某、徐某某等4个主要涉案团伙,贯穿广西防城港、海南海口等地的越南煤走私链条逐渐清晰。
今年9月23日晚,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和广东分署缉私局统一协调下,海口海关联合南宁海关、湛江海关、拱北海关、杭州海关,与广西、海南地方公安共同在广西防城港、广东湛江、海南海口、澄迈等地共同开展“2·26”越南煤走私进口案抓捕行动,捣毁了此4个越南煤走私犯罪团伙,现场查获走私煤3万吨,成功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查,2013年至今,4个团伙经防城港地区走私入境越南煤总量约561万吨,案值约48.57亿元人民币,共涉及公司20余家、人员150余人。吴某某等4个走私团伙分别安排人员从越南组织煤货源,并由越南籍散货船运往防城港市的企沙、白龙海域,每船载重量均在3000—5000吨之间。越南船抵达企沙、白龙海域后,吴某某等走私团伙安排工人到越南船上取样并送到其经营的公司进行检测,以短信方式与货源组织者确认越南煤的重量、质量和价格等。
与此同时,该团伙采取套用已申报船号、更改运输船船号等手段,逃避海关等部门监管,指使越南运输船将越南煤运到白龙锚地,并组织人员、吊机等将越南煤过驳至国内接驳船,由国内接驳船运到非设关地码头卸货,后销往海南、广东、浙江等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口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提醒,越南走私煤普遍存在规格不达标、硫含量超标等问题,流入国内后,会对环境造成很大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进口煤的灰分、硫分及其他有毒有害指标作出详细规定,提高准入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