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认定,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涂忠华、王伟力、薛文聪、周强、郭伟文五人,以深圳市元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招揽理财客户,以涂忠华为主导,使用“蒋某军”等18个证券账户,采取盘中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撤单、尾市拉抬等方式,大量交易“九鼎新材”、“新海股份”两只股票,获利1973多万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蒋某军等15个账户违法所得1394多万元,并对涂忠华、薛文聪、王伟力、周强、郭伟文处以1394多万元的罚款。该部分罚款,由涂忠华承担近558元,薛文聪承担418万多元,王伟力、周强、郭伟文分别承担139万多元;没收涂某根等3个账户违法所得578万多元,并对涂忠华处以等额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