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居住证暂行条例》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白阳)近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又能为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12日就有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答: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同时,城市间的人口流动也不断加速。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跨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达到1.7056亿。这部分常住人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难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生活面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风险和矛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制度框架、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
问:条例对居住证是如何定位的?
答:条例从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制度框架出发,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问:条例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哪些公共服务和便利?
答:条例在不影响其他流动人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包括:
一是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便利。
二是建立了梯度赋权的机制。条例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是建立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制度等方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并明确了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问:条例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哪些工作职责?
答:条例突出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
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各类信息系统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加强信息共享,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四是规范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行为,如限期制发居住证、对持证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免费办理首次证件及签注手续等,并对无故拒绝受理、发放,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利用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居住证“含金量”有多少?
随着《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让我们看一看,这次国家层面出台的规定,赋予了居住证多少“含金量”?
门槛有多高? |
总体来看要求大都不是很高
居住证含金量高不高,还得先看难不难办。《居住证暂行条例》这样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条条分开来看:
——居住半年。在一个地方住半年,说明在这里有长期发展的可能,要求看上去并不高。
——合法稳定就业。如何界定就业是否“合法稳定”?你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你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连续就读条件。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对居住证申领设置的“门槛”总体来看要求也大都不是很高。“国家版”居住证在这个方面可以说“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福利有多少? |
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
居住证最重要的含金量,自然是其附带的各项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发现,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尤其是在广大流动人口十分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国家版”居住证明确作出了政策安排。虽然这样的安排目前还止步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涉及牵动人心的高考。但是希望还是有的,因为条例也说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能不能落户? |
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落户条件
《居住证暂行条例》用了近600字的篇幅,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然后,针对不同规模的城镇、城市的居住证持有人落户条件,条例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最低,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也不高,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而且明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不过对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到了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就开始变高了。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5年)都是必须的。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还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至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里外透着一个字:“严”。
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好”,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落户条件,是符合当下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的。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在特大城市中,上海已实施居住证积分落户,北京正在就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版”居住证的出台,将把这些好的做法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强化。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居住证制度。此次“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出台后,需要各地及时出台政策跟上改革脚步,将居住证的“含金量”真正兑现为人们的幸福生活。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争论背后
如何不断迈向公平?
公平,居住证承载的殷殷民意,也是居住证制度的设计初衷。城市资源有限与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配套政策措施能否同步跟上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开始显现,需要中央与地方共同努力,以确保实现改革预期目标,不断推进社会公正。
有限城市资源
如何惠及更多人?
11月,在广东佛山打工多年的湖北钟祥人陈虎生听到一个好消息:有合法稳定工作、有连续三年以上居住证、参买社保的外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在省内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与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不少本地居民却在担忧:如果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子女在本地高考,会不会影响自己孩子升学?
对此,广东省考试院方面明确表示“不会”:近年来,广东根据随迁子女高考人数规模,合理调配资源,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逐步提高,提高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为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创造条件;同时,会继续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广东投放的招生计划数。教育部也明确要求部属重点院校适当向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增加招生计划数。
高考是焦点,更是一个缩影,折射出城市资源有限与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之间的矛盾。这,是每一个城市都会遇到的难题。
城市本身承载力有上限,应当在公平性与可操作性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有人士指出,还应避免出现“洼地效应”——一地公共服务覆盖面骤然扩大,造成周边地区人口短时间大量涌入,不仅给城市造成难以承受的负担,最终也会导致全体居民利益受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伍先江认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外来人口是受益群体,同时也要保障本地居民的福利不降低。长远看,新居民的加入能够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使地方财力不断增强,进而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对本地居民也是有利的。
伍先江同时表示,一拿到居住证就完全享受城市福利也是不现实的,各地可以结合经济社会实际情况,不断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比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社保等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存权,也是法律规定必须享有的,就必须赋予;住房保障等服务如果不能一步到位,也应当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配套政策措施
能否同步跟上?
“看病就医是最重要的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说,流动人口看病就医服务必须做到均等化,同时要做好接续服务,保证服务不由于流动而受到影响。
除了看病问题,免费义务教育是城市外来人口同样看重的内容,也是城市为保障外来人口权益投入最大的项目之一。
在上海,外来人口均可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由上海市财政掏腰包。近年来,上海小学一年级非户籍学生曾经一度超过户籍学生,占比53%以上。一些财力相对不足的地区还做不到这一点,大多选择与居住证挂钩,向有限外来人口开放。
“目前我国公共财政是按照户籍人口分配的,与常住人口不匹配,比如义务教育的钱拨给了户籍地,而不是就学地。实行居住证制度后,尤其是外来人口多的地方,财政压力很大。”南京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黄润龙建议,国家应考虑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差异,适度进行公共财政转移。
对此,中央层面已经作出安排。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大特点就是“钱随人走”,约130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直接受益。
“国家在顶层设计上要求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教育部门将不折不扣执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说。
医保、生育服务、子女教育、公积金……都直接关系到城市外来人口的生活幸福指数。有的方面,地方探索已先行一步,但需要从国家层面解决跨地域衔接问题;有的方面,尽管已有国家规定,但相当一部分城市还未做出相应安排。
“相关配套政策缺失,制约着全国性居住证制度体系的建立。”陆杰华说,居住证制度体系涉及诸多要件,涉及公安、医卫、教育、人社、工商、税务等20多个部门,其全面落实应以国家为主导、地方政府为主体,各地各部门共同保障、深入推进。“出于多种因素,会遇到一定阻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
有专家指出,未来,我国应大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公共服务差异,最终实现户口和居住证的消亡,公民只需身份证就可以畅游各地,享受不打折的公共服务。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