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天(2016年4月16日至2016年5月16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www.hkup.org/)、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eilan.gov.cn/)、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至:138831112@qq.com、mlqyfz@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寄到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71129)和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66号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8楼,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镇人民政府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65256212、65743033 联系人:谭鸿文、林冰涛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