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5月23日0时10分许,陈某华喝醉酒后在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冠达商务酒店一楼服务台处,要求前台服务员黎某先开房休息,等其老婆来再付房钱。由于黎某没有听明白陈某华说什么,双方起了争执,陈某华动手打了黎某。酒店报警后,国兴派出所将双方带回国兴派出所处理。最终,陈某华一次性赔偿黎某1500元,并向黎某赔礼道歉,得到黎某的谅解。
因陈某华殴打他人,琼山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据悉,琼山公安分局党委已第一时间将陈某华殴打他人情况和治安处罚情况报区委政法委,建议开除陈某华,区委政法委已同意对陈某华予以开除处理。
琼山警方表示,将依法依纪对该案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打人者,绝不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